内外资旅行社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的“壁垒”在今年将逐渐被打破。日前,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透露,我国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而从今年2月1日起,将全面取消对内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允许港澳旅行社在广东经营港澳游业务。
地方“壁垒”被打破
根据以前的规定,旅行社如果想在国内扩张网络,只能通过非法人分社的方式进行。但非法人分社有三个限制,一是接待人数必须超过10万的国家百强社才有资格申请;二是非法人分社异地设点常常会遭到当地政府部门的阻挠;三是非法人分社在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非法人分社下面不能再下设营业部,在一个城市只有一个营业部,无论规模多大的旅行社都不大可能与当地的旅行社进行竞争。
“但分支机构跟非法人分社就不同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专家李明德表示,“旅行社在一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后,该分支机构有法人资格,而且下面还可以开设众多的营业部。但无奈的是,国家旅游局一直没有放开旅行社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政策限制。”
邵琪伟还表示,国家旅游局还将鼓励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将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国内旅游企业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投资收购、建设、管理宾馆饭店和景区景点等旅游设施。
专家分析认为,一方面,国家政策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后,地方政策壁垒将被打破,旅行社进入异地市场更加容易;另一方面,地方旅行社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后,可以迅速在分支机构下面设立多家营业部,利用品牌优势,可以很“容易”打败当地的旅行社。
业内一些旅行社有关负责人却指出,取消内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有利于旅行社加大布点。但由于尚未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各旅行社仍处在观望中。至于“走出去”的战略,对于中国旅行社业目前散弱的局面而言,似乎并不现实。
据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2006年国内旅游达15亿人次,旅游收入将达6820亿元,中国2007年入境旅游人数设定目标为1.29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将达1万亿元人民币左右,增长10%。
旅游社行业升级换代加速
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不仅解脱了内资旅行社的束缚,也给一直觊觎中国旅游市场的外资旅行社解了套。据悉,按照目前的规定,外资旅行社不仅不能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也不能设立非法人分社,在不能打通国内各个城市之间的地域限制时,外资旅行社只能“蛰伏”一地。而随着入世后过渡期即将结束,中国旅游业将提前兑现入世谈判有关旅游领域的其他承诺,进一步扩大中国旅游业的开放,对2003年6月颁布的《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做出修订,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
邵琪伟说,旅游业既是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行业,也是国内最早受外资关注的行业,目前旅游业利用外资总规模已经超过930亿美元。截至目前,世界排位前10名的酒店集团都已在中国投资和管理酒店。“十五”期间中国提前兑现了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允许设立外资控股合资旅行社和独资旅行社的承诺。目前,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前10大旅行社和旅游集团已在中国设立了十多家合资和独资旅行社,在中国设立的旅游办事处已经超过100家。中国已经聚集了一批世界各国顶尖的旅游企业集团,成为旅游企业全球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世界旅游组织也预计,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如此庞大的旅游市场,势必成为商家的必争之地。
对此,专家表示,今后国内旅游市场内外资的竞争会更加激烈。他们预测,今后内外资旅行社在旅游市场上会平分天下。
不过,部分业界人士却称,这两项政策松动暂时不会导致新一轮外资社风潮。一是外资尚未有资格获得其最有优势的出境游经营资格,近期我国还不会放开出境游市场;此外,政策还有很多其他约束,如设立外商控股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年旅游经营总额应在5亿美元以上。
业界人士认为,总而言之,行业壁垒的打破和向外资的全面开放有利于整个旅行社行业的升级换代。最终,经过市场洗牌后,当地旅行社将会被前来开设分支机构的“异地”大社吞并,并成为大社的一个“分支机构”,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批零体系:大社规模越来越多,成为批发商;而本土的一些小社成为大社的分支机构,变身为零售商。